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履带打砂机购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零小放权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现邀请国内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物资需求明细表及供货要求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 价 (不含税) |
金额 (不含税) |
税率 |
|
1 |
A01 |
履带打砂机 |
台 |
1 |
70796 |
70796 |
13 |
|
|
总计: |
70796 |
13 |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交货地点:长春车辆段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设备到货时应保持货物外观良好,使用状态良好,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如在运输途中发生任何损坏由厂家负责承担。
1.执行的技术标准
《抛丸器》(GB/T32567-2016)
《抛喷丸设备 通用技术规范》(GB/T23576-2024)
《履带抛丸清理机 技术条件》(JB/T5360-2017)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车辆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SYG/CL202—2021)
《铁路客车段修规程》(TG/CL208-2022)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无。
4.维保条款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由于设备质量因素而造成的损坏,均由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
5.售后服务及要求
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由中标方免费负责并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免费服务电话提供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遇质量及技术问题,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现场处理的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中标方入段作业时要遵守长春车辆段安全规定,在作业过程中造成人身安全和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相关后果,由中标方100%负责赔付。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
A01:履带打砂机技术规格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春车辆段修车车间吊环、钩舌、夹钳机构组成、立连杆、牵引拉杆、杠杆吊座、闸片托等小型工件的打砂作业。
二、执行的技术标准
1.《抛丸器》(GB/T32567-2016)
2.《抛喷丸设备 通用技术规范》(GB/T23576-2024)
3.《履带抛丸清理机 技术条件》(JB/T5360-2017)
三、铁路专用设备相关规定
1.《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车辆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SYG/CL202—2021
2.《铁路客车段修规程》(TG/CL208-2022)
四、技术要求
1.整机要求:3210型履带式抛丸清理机,要求采用无底坑设计,保证中小型工件的打砂作业需要的同时保证怕碰撞怕磕碰零件清理和强化需要。
2.主机:室体应采用优质钢材焊接,室内应装不低于12mm厚Mn13耐磨板防护(投标时提供Mn13钢板固溶处理的证明材料),清理作业在密闭的容腔内进行。抛丸器优化布置,以确保工件的全面覆盖,消除清理死区。
3.抛丸器:采用至少1台高效抛丸器,且保证以较小的叶轮直径和较低的主轴转速来获得较高的弹丸抛射速度,转动定向套的角度可调整抛射角度,同时可实行双向双打。耐磨性、丸流集中性好、叶片装卸简单,单机噪音小于85分贝。保证严密的密封,不可产生弹丸击穿抛丸器罩壳的现象结构简单,具有整体更换性,布置灵活,容易满足抛射带的布置,占地面积小,维修方便。各易损件选用耐磨材质,提高使用寿命。
5.设备密封大门:清理室大门采用迷宫式密封结构装有限位开关,保证弹丸不飞出伤人。内侧需设有耐磨橡胶护板,大门的下方需设有收丸槽,将开门时带出的小部分弹丸收入室体内,防止弹丸落入地面上滑倒伤人。
6.安全联锁:要求抛丸器与供丸闸连锁,抛丸器不启动就不能启动供丸系统,室体检修门打开处于检修状态时抛丸器不能打开。
6.履带总成:要求高强度耐磨橡胶一次性加工成形履带,合金衬板,松紧度可调。采用变频调速电机、翻转速度可调。主、从动辊、支撑装置焊接成形后,要保证同心度及强度。
7.分离器:具备三级分离功能,分离效率、分离量满足使用要求。。
8.提升机:提升量、提升速度、提升高度满足使用要求,提升量要至少留有10%余量,配涨紧装置防跑偏。罩壳侧面应设有检修门。下罩壳的正面及侧面应设有活动门。
9.除尘功能:提供整套除尘设备,采用防爆滤芯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应达到99%及以上,粉尘排放浓度小于100mg/m3,且废气排放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10.电控系统采用优质产品。支持急停、时间设定、过载保护。操作人员可按顺序依次启动各部件,也可不按顺序对单个部件进行点动运行,来测试各部件性能。电控箱引出接线至设备分线盒,能满足拆装、移动要求。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按钮开关等电气元器件要选用一线品牌。
11.设备生产率须满足使用要求
12.所有设备配件要满足通用性。
13.外观喷漆颜色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
14.提供初次加料用弹丸及备用履带。
五、技术参数
1.设备尺寸约3000mm(长)×4000mm(宽)×5000mm(高)。
2.端盘直径≥1000mm
2.最大单件重量:≥30kg
3.最大载重量(易翻滚件):≥400kg
4.抛丸器:Q034(或其他改进型),抛丸量≥250kg/min,电机功率≥15KW。
5.除尘风量:≥7000m3/h。
6.最大工件长度:≥500mm,具体需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六、中标方责任范围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设备及其配件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地面及基础施工、培训均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根据采购方的通知,及时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2.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将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交采购方审查,通过审查认可后方能组织生产。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自检达标后向采购方提请验收,对采购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一周内完成整改。
4.中标方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铁路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在工作期间应穿戴防护用品并遵守采购方现场作业管理规定,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由中标方100%承担。
5.中标方应保证采购方不会因使用其所提供的设备而受到第三方关于专利、商标及其它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
七、验收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采购方有权随时派员到制造现场进行检查。在长春车辆段安装、调试结束后,自检达标后可提交采购方进行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
八、资料要求
中标方应按采购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设备基础图、易损零件图、机械装配总图、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使用维护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及电子版。
2.出厂合格证,铭牌,外购件明细表,主要外购件产品合格证,各类检验、测试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如有)。
3.易损易耗件明细表。
九、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1.培训:中标方对采购方使用及维修人员进行操作、维修、保养等技术培训,直到设备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和采购方专业人员基本掌握了设备性能,能够独立操作及维修设备。
2.保修和售后服务:设备质保期为2年(均从采购方最终验收签字生效算起),在质量保证期间,中标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因投标方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等所引起的任何缺陷部件、组件或设备,并由更换之日起,再对该部件、组件或设备重新确定质保期。质保期过后,对设备所需备品、备件及易损件零件供应与更换按成本计费。
3.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由中标方免费负责。中标方自接到服务通知始,2小时内给采购方作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中标方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
4.中标方终身免费负责技术软件升级服务。
5.在设备寿命期内,因设备设计、制造等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6.如果中标方的设备无法充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方有权要求赔偿。
十、其他要求
1.以上技术文件如有不确定或者相矛盾的地方,需与采购方进行协商,由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以上仅是最低限度技术要求,其他未在技术规格书中明确的技术性能、参数要求,但国家、行业、国铁集团、集团公司有明确规定的或实际使用维护确有需要的,采购方应予以满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询价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代理商、经销商。
1.2注册资金要求
无要求。
1.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要求。
1.4供货业绩要求
无要求。
1.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7)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2.本次询价对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包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存在以下行为的供应商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1)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
(2)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资料必须于2025年7月14日前,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