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我国近年实施的课程改革,对于科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更重视学生科学素养的培养,更强调学生动手能力尤其是探究性实验的重要性,更突出了科学是实验学科、科学源于生活的特点。在此背景下,传统的教室已经不能满足新课程的教师教与学生学科学的需要,建设科学专用教室,已经成为学科学教学、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和探究能力的必要的配套措施。学科专用教室能为学生提供了必要的探究工具,是课程改革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深化改改革,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有“软件”指引,“硬件”支持,从而,在真正意义上有力保证了学校实验教学从传统模式迈入数字化、信息化,与社会时代发展接轨。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中电信翼智2025年某客户专用教室设备,包含食育工坊、纸工坊、精品录播AI分析教室、常规美术、美术绘画教室、书画教室、智慧书法教室、常规科学实验室、科学探究实验室、科学探究实验室、仪器标本准备室、音乐教室、舞蹈合唱室、乐器室、专用教室常态化录播、人工智能科技活动室、3D创客打印教室、心理空间、少先队大队部、图书馆、移动录播、校园电视台、卫生室、工会活动室、党建会议室,具体设备数量及规格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1.2.3本项目采购预算279.50万元(含税)。
1.2.4服务地点:浙江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1.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安装工作。
1.2.6质保期:供应商应提供自项目整体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的免费质保服务。……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473451.33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至少具备一个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教育信息化设备销售类项目业绩经验。
供应商需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扫描件,要求如下:
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②如为框架合同,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同一框架下的不同订单仅认作1个合同)。除提供合同关键页外,须另外提供对应服务期间的甲方订单或结算单或结算发票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
③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未能区分为同类项目的业绩不纳入评审范围,证明材料不全或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不予认可。
2.1.3控股及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6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9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0时00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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