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30日
投资项目名称: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
招标项目名称: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
工程(标段)名称: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高埗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100%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16500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项目新建两栋厂房,规划用地面积约16568.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9982.45平方米。其中1号厂房地上10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约36349.26平方米,建筑高度约59.7米,最大跨度约11米;2号厂房地上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3633.19平方米,建筑高度约37.7米,最大跨度约11米,建安费约14613万元。
招标内容:现代化产业园企业安置房首期项目(伟轮叉车地块),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土建工程;(2)电气工程;(3)给排水工程;(4)消防工程;(5)暖通工程;(6)电梯工程;(7)抗震支架工程;(8)高低压工程;(9)室外道路、绿化、围墙工程;(10)照明工程;(11)幕墙工程;(12)基坑支护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136148868.77元
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无需收取保证金
收取保证金单位:本项目无需收取保证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4项的要求。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一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7月09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0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0日09:30:00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30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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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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