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第九师白杨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五批次EPC总承包—监理二标段已由 第九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5]178号、师市发改发〔2024〕398号、师市发改发〔2024〕397号、师市发改发〔2024〕256号、师市发改发〔2024〕27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请登录)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3.工程规模:完成北十一、北七、西一、中一、中二、东二路配套管网工程及东二路、北十一路、阿克乔克西街、横四路南一街道路工程的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咨询服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请登录) | 第九师白杨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五批次EPC总承包—监理二标段 | 完成北十一、北七、西一、中一、中二、东二路配套管网工程及东二路、北十一路、阿克乔克西街、横四路南一街道路工程的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咨询服务。 | 7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1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认可。) 3.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类似监理业绩不得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协议书第一部分),业绩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监理业绩是指:含市政道路工程及市政管网工程的监理业绩,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认可。) ②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2020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类似监理业绩不得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协议书第一部分),业绩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均能反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类似监理业绩是指:含市政道路工程及市政管网工程的监理业绩。) 4.财务要求: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须提供信誉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6.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 家。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 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其他要求: 投标拟派监理机构人员是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注册或证书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
四、
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7月09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15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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