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根据《消防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新区数据中心作为西北区域重要的通信局站和兰州市消防重点单位,受集团公司、省公司以及消防救援支队直接监督检查。本项目提供三枢纽通信机房楼、生产辅助楼、地下水泵房及新建大数据园区数据中心A楼、动力中心楼、地下水泵房等区域所有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以及年度检测及和评估工作。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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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地点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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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2028年度甘肃电信新区数据中心消防维保及年度检测和评估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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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
1.2.1 采购内容
2025-2028年度甘肃电信新区数据中心消防维保及年度检测和评估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包含:三枢纽通信机房楼、生产辅助楼、地下水泵房及新建大数据园区数据中心A楼、动力中心楼、地下水泵房等区域,所有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以及年度检测和评估工作。(1)维护范围:三枢纽建筑主体包含地上3层辅助生产楼7360㎡,地上6层通信机房楼16796㎡,地下1层水泵房240㎡,共24396㎡。新建大数据中心建筑主体包含地上4层数据中心A楼、地上2层动力中心楼、地下水泵房,共26049㎡。新区两个数据中心园区共50445㎡。维保项目包括: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火灾声光警报装置)、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箱、消防水泵、阀门)、消火栓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瓶组与储罐、管道和喷嘴、紧急启/停功能、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罐压力)、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机械排烟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以上所有区域年度检测及评估工作。
1.2.2 项目规模:43.99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6%)。
1.2.3 标包划分情况。
■不划分
□划分: 标包一: ;标包二: …
……
1.3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9元/㎡/年(含税),供应商响应单价高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比人和询比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 。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9日8时00分至2025年7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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