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塔河县2025年环城线路公交站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5,779.2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塔河县2025年环城线路公交站亭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55,779.21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塔河县2025年环城线路公交站亭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5,779.21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塔河县2025年环城线路公交站亭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塔河县2025年环城线路公交站亭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a)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b)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 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c)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截图进行补充说明。 (2)拟投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临时证件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要求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工长(或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至 2025年07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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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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