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民乐县新华书店中心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书柜家具等成品定制安装项目 已由 甘肃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以 《甘肃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民乐县新华书店中心门店进行升级改造的批复》甘新复字[2025]4号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招标人为 甘肃省新华书店民乐县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张掖市民乐县县城东街。
2.项目描述: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壹个标段,主要内容为民乐县新华书店中心门店升级改造项目书柜家具等成品定制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
4.交货地点:甘肃省新华书店民乐县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民乐县县城东街)。
5.质量要求:合格。
6.项目预算金额:肆拾肆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伍角捌分(¥448967.58元)
三、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四、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合法有效、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副本印有二维码,须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2.投标人是家具生产厂家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除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外,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加盖厂家公章,明确授权范围及项目名称);(特别提醒:生产厂家和授权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参加均视为无效投标;若出现关联方同时投标,所有关联投标均作否决处理)。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2025年)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相关承诺;
4.企业信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次投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 07 月 09 日00时00分至2025年 07 月 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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