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2025年零星维修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本单位电气安装与维修、给排水及卫浴维修、防水修缮、门窗锁具维修、装修装饰施工及其他施工工具与服务采购;
1.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估规模15万元/年(含税);
1.4实施区域:绍兴市;
1.5计划服务期限:2年,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从正式签订之日起计算);
1.6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
1.7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参选报价不得高于各项目明细的最高参选限价,高于限价的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参选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表明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参选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不少于1人;
(2)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不少于1人。
2.5参选人需供应商资源库内;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2.7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获取比选文件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0日,每天8: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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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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