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预算金额:876,04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谈判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备注: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参选人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运输服务许可证》。
注:若投标人已按“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许可证的,只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2.具备相关业绩:2022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类似项目提供垃圾清运及相关服务的,合同总金额需在5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能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关键页、签署页),及对应合同真实性证明材料(对应合同任一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能证明合同真实性的相关材料)
备注:合同金额为累计计算,同一项目合同金额按照最高金额仅计算一次;如投标人50万元金额组成为一个合同,仅提供一个合同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如投标人50万元金额由多个合同组成的,需分别提供对应合同的真实性证明材料)。请参选单位注意提供的业绩证明是否明确合同签订时间,若未写合同签订时间的视为无效。
3.具备有效的城市粪便污水处理经营服务机构专项职业能力、安全生产培训登记证。
4.具备垃圾清运车辆,自有3m³或5m³勾臂式垃圾清运车不少于1辆;自有箱体容积12m³以上、总质量大于15吨的垃圾压缩车(或飞蛾勾臂式垃圾车)不少于1辆(上述自有车辆均需提供行驶证、购买发票复印件)。
注:提供的驾驶证、车辆购买的主体需为参选单位。
5. 本项目有高空作业需求,自有技术人员中,拥有高空作业人员证书的须不少于1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技术人员在投标日起前三个月的在参选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6.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书,格式自拟,郑重承诺其公司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无虚假陈述。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参选单位提供业绩证明的名称需与参选单位名称一致。
(2)若在采购单位黑名单中的参选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
说明:是否在采购单位黑名单中参选单位应自行了解,若中选后,参选单位在采购单位黑名单中,将取消参选单位中选资格,采购单位有权确定第二中选候选人为中选单位或重新谈判。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7月8日 至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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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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