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YH智慧校园项目,预估金额98438.79元(不含税),各标包拟选取1名成交人。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YH智慧校园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设备采购服务,划分2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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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号 |
内容 |
分项 |
数量 |
单位 |
预估金额 |
成交人 |
备注 |
|
(元,不含税) |
数量 |
|||||||
|
1 |
一 |
软件开发 |
软件开发服务 |
1 |
项 |
38396.22 |
1 |
|
|
2 |
二 |
技术服务 |
校园安防综合布线技术服务 |
1 |
项 |
27830.19 |
1 |
|
|
设备采购 |
32路数字硬盘录像机(含硬盘) |
1 |
台 |
4247.79 |
||||
|
80路数字硬盘录像机(含硬盘) |
1 |
台 |
7256.64 |
|||||
|
300万定焦全光谱POE音频一体机 |
60 |
台 |
15663.71 |
|||||
|
8口POE交换机 |
11 |
台 |
2920.35 |
|||||
|
核心交换机 |
2 |
台 |
2123.89 |
|||||
|
小计 |
60042.57 |
|||||||
注:响应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所有标包的投标,但不可兼中,如同一响应供应商在多个标包均综合排名第一,则优先被推荐为标包二的成交候选人。如响应供应商已被推荐为标包二的成交候选人后,则不再被推荐为标包一的成交候选人。
1.3完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完成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设备采购服务,服务期限:软件开发售后服务五年;硬件设备保修期五年,该保修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综合布线为一次性技术服务,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各标包最高响应限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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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号 |
内容 |
分项 |
数量 |
单位 |
预估金额 |
|
(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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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 |
软件开发 |
软件开发服务 |
1 |
项 |
3839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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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 |
技术服务 |
校园安防综合布线技术服务 |
1 |
项 |
2783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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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采购 |
32路数字硬盘录像机(含硬盘) |
1 |
台 |
424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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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路数字硬盘录像机(含硬盘) |
1 |
台 |
725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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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定焦全光谱POE音频一体机 |
60 |
台 |
1566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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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口POE交换机 |
11 |
台 |
292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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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交换机 |
2 |
台 |
212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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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6004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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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任一分项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6进网许可证要求
需求部门确认本项目所需物资需要进网许可证,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其中8口POE交换机、核心交换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进网试用批文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显示“正常”的查询截图,如正在办理电信进网许可证的则需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承诺书及受理通知书、电子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标包一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1.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驻场服务人员,须具备专科或以上学历(或学位)。
注: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位证复印件或学信网截图)。
2.1.1.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2标包二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2.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驻场服务人员,须具备专科或以上学历(或学位)。
注: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位证复印件或学信网截图)。
2.1.2.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2.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2.6响应产品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其中8口POE交换机、核心交换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进网试用批文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显示“正常”的查询截图,如正在办理电信进网许可证的则需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承诺书及受理通知书、电子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2.1.2.7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
2.1.2.8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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