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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病犯监狱(西藏自治区司法警官医院)供暖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藏病犯监狱(西藏自治区司法警官医院)供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57100.00

最高限价(如有):1557100.00元

本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对现有锅炉房进行维修改造,购买锅炉及更换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对现有水电气进行重新布线,完善相关附属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1、承包人须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虽未列入工程量清单,但为实现项目整体功能所必需的施工内容及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其他施工内容,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描述存在冲突时,以施工图纸为准。2、设备配置要求:所有设备(含主要设备、配套设备及辅助设备)均需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使用需求及设计要求,确保设备系统完整、功能匹配。承包人需对设备选型、采购、安装及调试的全过程负责,保障设备性能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建设工期与维护责任:建设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维护责任: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为期一年的锅炉免费维护服务,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故障维修、性能优化等,确保锅炉安全稳定运行。备案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须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工作,并负责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确保项目符合行业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备案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协调工作,均由中标人承担。

本工程地点: 西藏病犯监狱(西藏司法警官医院)(具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2.2本项目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15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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