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 标 条 件
本连云港城发工业污水处理厂规划红线外10kV电气工程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74.186434万元 ,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城发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连云港城发工业污水处理厂规划红线外10kV电气工程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城发工业污水处理厂规划红线外10kV电气工程施工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连云港城发工业污水处理厂规划红线外10kV电气工程施工: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同时具有承(装、修、试) 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
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12月-2025年5月。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
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进行查询获取。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07 16:00到2025-07-11 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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