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委托服务单位对赵官能源的5台装载机、2台叉车、1辆清扫车、1辆洒水车、1辆厢货车进行维修,保证车辆正常使用,满足正常生产需要(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及第六章 五、项目清单);
1.2工期:一年,质保期6个月;
1.3最高限价:55.08万元(含税,税率13%);
1.4实施地点:山东新矿赵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5质量标准/要求:保证车辆正常行驶,满足生产需求;
1.6付款结算方式:1.乙方完成甲方工程车辆维修,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当月,甲方依据本合同附件中维修项目甲乙双方验收合格数量×(乘以)固定单价据实完成结算。2.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月度结算额等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在甲方入账之日起60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付清入账月度结算费用。3.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要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等资料,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乙方接受甲方电汇和银行承兑付款方式。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
2.3人员要求:维修及服务人员配备齐全,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8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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