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天津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路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0325J507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及其下属各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需求一览表。
| 国网天津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 | ||||||||||||||||||||||||||
| 分标名称 | 包号 | 网省采购申请号 | 技术规范书编码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最高限价,含税(万元)/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含税(万元) | 税率(%) | 最高折扣比例(%)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工期(天)/ 框架协议有效期 |
电压等级描述 | 本次采购范围 | 专用资质要求 | 专用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质量标准 | 结算规则 | 项目地点及承包方式 | 代理费支付方 | 合同文本编号 | 报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 | 是否限授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主管部室 |
| 707-物业服务 | 包2 | 2025070328295443 | B09J-100000002-00335 |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 |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2025-2026年物业管理项目 |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各办公地点负责受托区域受托区域物业管理,包含保洁服务、维修服务。 | 132 | 6 | / | 2025.9.1 | 487 | / |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各办公地点负责受托区域受托区域物业管理,包含保洁服务、维修服务。(一)天津市路灯管理处各办公地点需要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天津市河东区华昌大街41号:包括办公楼1、办公楼2、办公楼3、侯工楼、车库、前楼、建管楼及监控中心,面积共计11498.86㎡。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保洁服务、维修服务。 (2)天津市河西区滦水道2号:办公楼面积1930.16㎡。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保洁服务、维修服务。 (3)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路北:办公楼面积1200㎡,仓库面积3344.00㎡,面积共计4544㎡。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保洁服务、维修服务。 (4)天津市南开区密云一支路11号:办公楼面积1993.5㎡。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保洁服务、维修服务。 物业服务总面积19966.52㎡。 (二)服务具体要求和岗位职责 (1)保洁服务: 1.工作范围:负责物业服务项目办公区域办公楼内公共部分、卫生间、部分办公室、办公区的卫生清洁服务。 2.质量标准:公共设施表面擦拭无灰尘;卫生间、浴室无污迹,大小便池清洁消毒;目视地面整洁无杂物;公共地面无烟蒂、杂物、污迹;墙面干净无污迹;入室清洁的办公室内整洁无杂物;垃圾纸篓及时倾倒;门窗、清洁明亮;公共通道、会议室、楼梯、电梯每日清扫;地毯定期用吸尘器吸尘,定期用清洁剂清洗,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大理石定期养护,抛光保养每季度一次,地面洁净、有光泽。 保洁工具及耗材、药剂由供应商提供。 (2)维修服务: 1.工作范围:负责物业服务项目办公区域办公楼内配电系统、弱电系统、中水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各种设备、设施的维护、运行和管理、绿化服务。 2.质量标准: 2.1每周对公司房屋、上下水管道、门窗等至少巡视两次。巡检要有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维修处理。 2.2一旦发现地下排水管道或污雨水井有堵塞现象要及时疏通。 2.3对负责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在接到报修通知单后,要及时进行维修;对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要统一听从指挥、服从统一调度。 2.4维修工具由供应商提供,维修耗材由采购人提供。 |
无 |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绩不少于1项。 | 无 | 符合国家、行业、国网标准且满足项目单位需求 | 固定总价 | 天津市路灯管理处范围内包工包料 | 中标方 | 物业服务合同 | 总价 | 否 | 不限授 | 否 | 后勤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7日19:00至2025年7月15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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