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桐城胜利街、东大街、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桐城胜利街、东大街、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初设的批复》、桐发改许可【2025】5号;
1.4招标人:桐城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5项目业主:桐城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等;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桐城胜利街、东大街、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
2.6建设规模:包括胜利街、东大街、南大街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修缮与活化利用、重要界面传统风貌修复与提升、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内容。其中历史建筑97处、传统风貌建筑95处,总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包括建筑结构加固、屋面修缮、立面修缮等工程。对东大街的滨河巷、东南巷、孙家弄、倪墩北巷;胜利街的西后街、小花园巷、光荣路、延陵巷、西辕门巷、文城西路;南大街的西横巷、南后街、添家弄、小河巷等重要街巷两侧的沿街立面风貌进行修复提升,总面积约57000平方米。对东大街的全部街巷,胜利街、南大街除主街以外的其它街巷进行街面环境整治提升,总面积约68000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消防、电气、给排水、照明、环卫、智能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2.7最高投标限价:34938.5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3603.58万元,勘察设计费用1335万元(勘察设计费中可竞争费用:1235万元,不可竞争费用100万元);
2.8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期3年(109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分阶段实施,每阶段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下发指令为准。运营维护期限:17年;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2.9.1项目设计:按业主要求和实际建设需要,对胜利街、南大街的建设方案、街区详细规划及初步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保护修缮设计、街区风貌保护修复与提升设计,街区景观环境设施改善设计、街区市政设施改造设计、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和活化利用、专项消防疏散及智能化),所有修改设计内容需符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各级主管部门保护控制要求,并负责通过各级报批评审。胜利街、南大街包括文物调査、文物勘探、勘察、测绘、物探、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设计技术服务(成果文件的评审、论证、报批报建)、施工阶段设计咨询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以外的设计深度达到修建性规划报批,包括但不限于街区以外至昌平路以北区域分地块、织补商业带和水街建筑方案。胜利街周边城市市政管网(包括和平路、龙眠路、文城西路)改造提升。
2.9.2项目建设:胜利街、东大街、南大街包括配合报批报建,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采购及保管,工程总承包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保管、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联合试运转,施工管理与协调、资料整理与移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并对项目合同期限内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
2.9.3项目运营:胜利街、东大街、南大街运营 ;
2.10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④四项资质: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④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④四项资质: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④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要求:
①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
②具备建筑学或城市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6财务要求:无。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 7 月 7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请登录)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7 月 28 日 10 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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