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概况: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4.最高限价:按国家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最低下浮率为35%。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6.服务期限:2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第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落实国企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或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提供资料、时间、方式
下载时间:自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18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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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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