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9741800元
最高限价:97418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清镇市农村学前、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大米、菜籽油) 配送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741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清镇市农村学前、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大米、菜籽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配送服务大米994100公斤,菜籽油248500公斤。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10日。在此期间,第一次合同期限为1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365日历天),第一次合同期限届满后,经采购人考核评价为合格或满意,可以续签第二次合同,第二次合同期限以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10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表》。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本项目采购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本项目采购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的资信证明。(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收缴单位出具的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请登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8日 至2025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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