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1221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必要性论证研究报告项目。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6 采购项目概况:司马煤业有限公司1221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必要性论证研究报告项目。
1.7 采购编号:(请登录)
2 服务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范围:根据潞安化工集团能源通发〔2022]28号《关于下发〈高(突)矿井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及区域防突效果检验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中要求:工作面回采前需由符合集团资格要求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工作,现需要委托具有相关检测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1221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必要性进行论证,并出具1221工作面瓦斯抽采必要性论证研究报告。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
2.3 服务地点: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许可的煤矿灾害等级鉴定机构。
(2)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6月1日(含)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型的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及对应任一发票为准)。
(3)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矿业工程或安全技术工程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07月07日18点00分起至2025年07月10日18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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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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