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80万吨/年乙烯装置脱瓶颈改造及能效提升项目20万吨/年溶液法聚乙烯装置冷冻系统,招标人为抚顺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冷冻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20万吨/年溶液法聚乙烯装置冷冻系统3套,详见请购文件及补充条款。
2.2实施或交货地点: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城乡路2号抚顺石化公司乙烯部20万吨/年溶液法聚乙烯装置施工现场。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6.01.15。
2.4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及请购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完善的技术方案。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且准入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6050102螺杆式制冷压缩机)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制造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6050102螺杆式制冷压缩机)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允许在新增准入中已经中标但尚未进行考察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果现场考察不通过,中标结果视为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3.5投标人须为螺杆式制冷压缩机的制造商(必须是机头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及贸易商投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如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http://wenshu.court.gov.cn))。……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4日23:59:59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7月2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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