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CZB[GK]********项目名称:30度胸腔镜镜头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采购包1(30度胸腔镜镜头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元采购包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30度胸腔镜镜头********根工业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医疗设备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或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投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按上述规定提供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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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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