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施工监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6万元
最高限价:406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作业设计》对全市7个县市区项目施工开展监理。项目监理内容包括7个县市区森林质量提升、人工造林及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大部分,其中中幼林抚育139091亩、退化林修复37273亩、低效林改造19062亩、人工造林3925亩,修建作业便道293千米,蓄水池121个。详见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施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标注的业务范围必须包括营造林工程监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标注的业务范围必须包括营造林工程监理);(2)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 2 家;(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中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5)如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该专业的所有企业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6)如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则联合体投标资质按分工的各专业工程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组合后认定。(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8)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9)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相关材料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7日15时至2025年7月28日9时(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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