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远市分行饭堂食材配送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清远市分行及各一级支行员工饭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保证员工饭堂食材健康卫生,我行拟对蔬菜、肉类、海鲜类、禽类、蛋类、奶制品、粮油、面食制品、酱料、水果等食材进行采购,选择综合实力强、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进行供货,并提供免费配送服务。
2.2标包划分情况及项目预算:本项目划分为7标包。各标包预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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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对应区域 |
中标人数量 |
费用预算(万元)/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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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清远市分行本部饭堂食材项目 |
1家 |
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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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城区支行饭堂食材项目 |
1家 |
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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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3 |
清新支行饭堂食材项目 |
1家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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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4 |
佛冈支行饭堂食材项目 |
1家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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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5 |
英德支行饭堂食材项目 |
1家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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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6 |
阳山支行饭堂食材项目 |
1家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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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7 |
连州支行饭堂食材项目 |
1家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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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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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本项目采用标包招标,共划分7个标包,每个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最多可以中取1个标包。按标包序号依次推荐每个标包的中标候选人,每个标包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其中前1名为预中标单位,第2名为备选单位,在前序标包推荐为预中标单位的,在后续标包将不再推荐为预中标单位,但可依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为备选单位。
2.3 资金来源: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出资。
2.4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包)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资料截屏打印(截屏内容须显示相关查询结果),包括:
(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注:如投标人因单位性质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截图的,则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3.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4近三年在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食品安全事故等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须提供声明函)。
3.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6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注:服务商需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样本复印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管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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