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92-(请登录)
2.项目名称:中山市博爱医院锐器盒招标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 人民币782,000.00元。招标最高上限价:人民币705,030.00元。
4 采购需求: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采购人支付至该项目招标最高上限价金额用完或合同期满后合同将终止,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承诺格式可自拟);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或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5、前期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6、投标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网上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7日17时30分起至2025年7月14 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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