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因精密空调和中央空调维护的需要,将集中采购空调备品备件。
现网在用空调:
中央空调:特灵、荏源、约克;
机房空调:维谛(艾默生)、佳力图、盾安、美的(VRV)、华为(列间空调)、艾特网能、依米康、海洛斯、海信(VRV)、斯泰科、盾安、阿尔西、世图兹、大金(VRV)、格力(VRV)等品牌。
具体详见附件1报价清单内容。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
(1)预估金额:594346.80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交货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集中采购合同年限:自框架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14日。
(5)★交货期:接收采购人采购订单后24小时内将订单所需部品部件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维修、调试。应急抢修需求:接到采购人指定联系人应急抢修需求后,4小时内将应急抢修需求部品部件交货至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维修、调试。
(6)★保修期:3年。保修期从验收合格证明签署之日起计算。
(7)★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8)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数量为【2】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100%,成交供应商份额=采购预估含税金额*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附件1报价清单,供应商任何一项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供应商承诺提供的备品备件均为原厂部件,且无偿配合安装调试,出现部件更换后无法正常使用时,协调厂家技术人员24小时内到达现场无偿配合检测。
2.1.7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空调维保业绩的相关经验】,累计业绩金额≥【50】万元。其中至少有一份业绩的服务内容必须包括中央空调机组和机房精密空调维保服务。(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为代理商)
2.1.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至响应截止时间,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1.9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员: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1.10供应商应具备以下人员配置: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配备2人,具备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种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业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2)安装、调试技术人员:配备4人,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和(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和(准操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或者登高架设作业)和(准操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或者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和(准操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注:一人同时持有多本证书,按证书数量认定;本安装、调试技术人员不得与三类安管人员重复,重复提供的按序号靠前的评审项人员认定。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3日16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7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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