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49 2、项目名称###县教育体育###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功能室改造项目(西关、七里站、洛新小学和正村二中功能室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39,********元 最高限价:********.31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46号-1 ###县教育体育###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功能室改造项目(西关、七里站、洛新小学和正村二中功能室改造)项目 ********.31 ********.31 是 ********.31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内容###县教育体育###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功能室改造项目(西关、七里站、洛新小学和正村二中功能室改造)项目。********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工期:60日历天********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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