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 新乡市产业园 EPC 总承包项目 (以下简称 新乡产业园 项目),项目业主为新乡市智慧岛数字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市产业园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 加气块、砂浆 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 运管 〔 20 21 〕 27 号)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限公司 新乡市产业园 EPC总承包项目, 新乡市 产业园 EPC总承包项目 规划占地面积约 47290.20 平方米(约70.93亩),总建筑面积约9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厂房、办公用房、生产辅助用房、智慧岛大厦、配电房、门卫房等;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变配电、暖通、消防等设施 。
2.2 招标内容: 加气块、砂浆 (包件划分、 需求 数量、 技术标准 、 施工 地点、 供货 期 等详见附件 1)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年产量不低于 20 万 方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3、财务能力要求: 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2 00 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 2023 - 2025 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投标物资具有近两年(20 24 、 20 25 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2份。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 20 23 年至今 有 2份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 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情况说明等) 。
6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023 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同时,要求提供 2023 年至今 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公告时间: 2025 年 7 月 4 日至 2025 年 7 月 9 日;
购买标书时间: 2025 年 7 月 4 日至 2025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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