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47800(元)
最高限价: 下浮率不得小于10%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须由中小企业承接,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作为资格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人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5同等条件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18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11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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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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