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TCZX
四、招标项目内容: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公款招标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定期存款期限为1年;分6个存款包,每个存款包1年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由前6名中标候选单位各获得一个存款包。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服务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同城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五)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六)投标人为分(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无省分行的提供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七)投标银行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服务网点,指定的服务网点应与最终公款存放的网点一致;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07月25日09: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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