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烟叶公司2025年度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
采购内容:对牡丹江烟叶公司散叶打包、入库归垛、定量包装、装车运送、库房整理等工作开展服务,工作量预计为26.95万担。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11.44元/担(含税),总价308.308万元(含税)。
中标供应商:1家。
1.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服务期要求: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5质保期要求:无。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公示后中标供应商需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1.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合法纳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
2.1.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
2.1.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不得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1.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若有以上记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2.1.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未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的禁入期限内”。
2.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本项目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2特殊要求: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名单内。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5日08时至2025年07月1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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