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内江市市中区综合加能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5-511002-04-01-875207】FGQB-00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市中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市市中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5-511002-04-01-875207】FGQB-009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内江市市中区。
2.2工程规模:新建新光加油站(C01-10/01地块),包括站房、加油棚、设施设备、停车场及充电桩等;新建商业楼(C01-09/01地块),包括建安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等;新建全安加油站(F01-03/01地块),包括站房、加油棚、设施设备、停车场及充电桩等建设。停车场改建及购置充电桩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2.3服务周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部监理内容。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承担商业综合体及停车场改建工程等的监理单位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承担加油站的监理单位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为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商业楼监理的监理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5开始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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