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年度审计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项目业主2025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选聘1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2025-2027年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委托1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2025-2027年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各公司所需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3年,合同按年度分别签订,项目业主可根据上一年度中标人履约情况,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本年度合同(首年度为2025年度)。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3.2投标人在中国香港地区有成员所或注册设立分支机构,具有为香港公司提供年度审计业务的资格。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3年(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3年即2022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03日,下同)以来(以审计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上市证券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业绩(上市指的是沪深证券交易所(不含北交所)上市)。
3.4项目团队要求:(1)拟派项目团队(所有人员)不少于25人。(2)项目合伙人(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从业经历中至少负责过一个大型上市公司和一个大型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3)项目现场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从业经历中至少负责过一个大型上市公司和一个大型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4)其他团队成员:审计下属子公司的小组组长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审计下属子公司的小组组长至少参与过一个大型上市公司和一个大型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在简历中进行说明即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组及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7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5年内(即2020至2024年度)负责过被审计单位及其下属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7月05日至202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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