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通廊保安服务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NTGC2025062005(CS07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包件划分:1个包件。
5、采购预算:670800元/年。
6、最高限价:4300元/人/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具体内容、服务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项目实行年度考核,全年月考核平均分达到90分以上(不含90分)的,在不改变服务费用和原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可续签二次。
注明:中标单位若在履行合同期限内,出现重大问题或巨大影响的,经采购人核实后确认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情况有权终止合同,上报相关部门,并将该供应商记入不良记录,今后不得再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一切采购活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10、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后附格式);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按后附格式);
2、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条件的声明函(按后附格式);
3、响应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未发现响应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4、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的资格证书。
5、承诺书:响应供应商非南通地区的,若中标后需提供在本项目规定签订合同日期之前拿到经南通市公安局备案认可同意在本市开展经营保安服务的备案证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格式自拟)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表。
6、拒绝以下响应供应商参与投标
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 月17日9: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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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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