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背景及项目概况:参照2024-2026年网络滚动规划及上一年度施工框架协议执行情况,建议启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25-2026年光缆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工程施工服务招标。
1.2 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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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 内容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万元) |
税款估算金额(税率9%)(万元) |
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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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25-2026年光缆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
14服务:CP01717工程施工 |
13322.00 |
12222.01 |
1099.99 |
公开招标 |
|
合计 |
13322.00 |
12222.01 |
10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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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25-2026年光缆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具体为接入网光缆建设、无线网配套光缆建设(含普遍服务项目)、管道建设及光缆线路建设施工服务集中采购(含维修项目)。
1.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折扣,最高限价折扣为60%(取费依据为工信部规[2016]451号文)。若投标人某标段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则此标段内该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1.5项目实施地域:青海省。
1.6合同签订:本项目将以中标折扣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
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份额执行完毕为止(即:合同期限达到2026年12月31日该合同终止;若份额在2026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合同提前终止)。
1.8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1.9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10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1本项目采用的合同文本版本号ZGDX2024105。
1.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0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被推荐标段1至标段10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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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实施地域(市州) |
实施地域(区县) |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万元) |
增值税款估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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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东 |
平安、互助、乐都、化隆 |
1797.00 |
1648.62 |
14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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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宁 |
湟中、湟源 |
1756.00 |
1611.01 |
144.99 |
|
3 |
黄南 |
全域 |
1432.00 |
1313.76 |
118.24 |
|
4 |
西宁 |
城西 |
1353.00 |
1241.28 |
111.72 |
|
5 |
西宁 |
城中 |
1249.00 |
1145.87 |
103.13 |
|
6 |
西宁 |
城东 |
1228.00 |
1126.61 |
1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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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西宁 |
城北 |
1199.00 |
1100.00 |
99.00 |
|
8 |
海北 |
全域 |
1127.00 |
1033.94 |
93.06 |
|
9 |
海东 |
民和、循化 |
1091.00 |
1000.92 |
90.08 |
|
10 |
西宁 |
大通 |
1090.00 |
1000.00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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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322.00 |
12222.01 |
10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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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段1至标段10)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2.1.2税务要求: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的定义:主要是指光缆线路新建工程(含维修项目))。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需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扫描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扫描件,业绩时间、金额均以订单为准。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影印清晰可辨,框架协议与订单相互之间无法明确体现关联性的,还须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上述两者的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定。另外为方便统计,须提供合同与订单汇总统计表。
2.1.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改革后乙级)(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各标段人员之间不得复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标段人员之间不得复用),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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