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名称:南丰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项目名称:环城南路与醒侬大道交界口对面划拨转出让1宗交通服务场站用地,面积53384.3平方米的土地评估
采购项目编码:36
项目规模:投资额(¥53,384.3元)
服务类型:土地评估
服务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评估报告、并完成备案。
服务金额:¥元至¥元
金额说明:按照《江西省土地评估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暂行)》丰府办抄字(2022)82号抄告单执行,土地评估收费调整按差额累进计算收费的60%予以支付(含2000元及以下)。评估费用须待评估土地挂牌成交后方可支付,如未利用评估报告成果(政府取消地块供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土地供应取消)则不支付评估费用。该项目服务费用在50万元以下。
服务内容:土地性质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洽谈时间: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5(个工作日)
中介机构要求: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土地评估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中介机构需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评估公司需熟悉抚州土地市场,能准确客观高效的对拟上市土地进行评估;评估公司需在抚州有稳定的技术业务骨干,能随时提供服务
选取中介方式:邀请直选+随机
报名截止时间:2025-07-08 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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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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