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寅春路海绵湿地2025年度零星维修及配套管养工程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南京市栖霞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寅春路海绵湿地2025年度零星维修及配套管养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
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寅春路海绵湿地2025年度零星维修及配套管养工程施工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寅春路海绵湿地2025年度零星维修及配套管养工程施工: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提供证书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提供证书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
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
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
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
位公章)
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
单位公章)
9、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的承诺书。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04 09:00到2025-07-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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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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