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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使用月数 |
需求项目 |
项目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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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动单梁 起重机 |
10T |
台 |
1 |
12 |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南百4标项目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新安镇中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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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 |
12 |
二、与租赁设备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报价为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投标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单价包含租赁费、折旧、大修、日常维修保养(含耗材及备件)、安全设施配备、财产保险、利润、超限、运输费(包含吊车费)等所有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任何调整。
2、暂定交货期:2025年07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新安镇中桥村。
4、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交供应链系统注册,本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材料的相应检测证明性文件。
5、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6、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6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设备使用情况,由供需双方签署对账单,乙方于20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7、结算支付方式:
⑴支付条款:甲方于收到发票后次月支付上期货款的90%,其余10%滚动到下期结算,以此类推;不扣除供应产品的质量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关质量责任。
⑵支付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7、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须进行退换货处理,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8、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报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优先推荐低价供应商。
9、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合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10、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与询价文件资格要求不一致。
公告截止时间:2025-07-11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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