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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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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来安县土地综合整治暨耕地恢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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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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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文名称:关于来安县土地综合整治暨耕地恢复项目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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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来安县永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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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来安县永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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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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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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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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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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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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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来安县土地综合整治暨耕地恢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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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czl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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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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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l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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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来安县半塔镇、汊河镇、大英镇、独山镇、雷官镇、三城镇、施官镇、水口镇、舜山镇、新安镇、杨郢乡、张山镇共12个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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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为土地综合整治暨耕地恢复项目,项目拟对124971.02亩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后复垦,其中林地117291.68亩、园地7679.34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复垦工程、长山林场林下种植工程,涉及来安县半塔镇、汊河镇、大英镇、独山镇、雷官镇、三城镇、施官镇、水口镇、舜山镇、新安镇、杨郢乡、张山镇共12个乡镇。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4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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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
34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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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项目服务内容包含本项目设计、建设和托管运营,工期7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完工验收)。 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 90 日历天; 建设工期:不高于640日历天,建设完成经招标人对建设施工部分完工验收情况进行确认后进入建后托管运营期; 大托管运营期:自项目施工部分完工之日起17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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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本项目设计、建设和托管运营: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调整、组织各专业图纸会审、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方案汇报、补充变更设计图纸,根据招标人需求出具效果图,工程竣工图的设计审核编制,向招标人提供设计合理化建议、配合招标人及时报批报建等工作。 (2)建设部分:项目拟对124971.02亩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后复垦,其中林地117291.68亩、园地7679.34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复垦工程、长山林场林下种植工程。 (3)托管经营部分: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前提下,充分发挥运营公司的品牌技术和管理优势,落实“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就长山林场种植与招标人签订运营协议进行联合种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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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其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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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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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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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运营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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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①投标人拟委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②投标人拟委任设计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投标人拟委任施工经理资格: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④运营负责人:应由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委派。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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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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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1、(对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具体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4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岗,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6、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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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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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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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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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5 年 7 月 4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8 月4 日 08 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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