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龙眼咀)至硕龙公路(梧州环城高速南段)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22〕1027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行审〔2023〕1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行审〔2023〕324号批准,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下属单位广西新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建设资金由政府专项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组成。招标人为广西新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具体技术问题和本省公路建设的共性技术难题,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现对高速公路绿色能源典型应用场景的融合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科研课题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近年来,由于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加上全球对能源的需求持续增加,传统能源供不应求,世界各国纷纷尝试进行能源转型。其中,以风能和太阳能为代表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受到了广泛关注。2019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高达9876.5百万吨,交通运输部门是我国能源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2020年,这一部门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超过9亿吨,约占全国总排放的10%。尤其是道路交通部门,其碳排放占交通运输部门总排放的70%以上。在“碳中和”成为全球议题的背景下,中国于2021年启动了双碳元年。这要求在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中全面贯彻绿色低碳理念,以降低能耗和碳排放。因此,构建高效能、高弹性的高速公路绿色能源系统已成为践行“双碳”战略和“交通强国”战略,以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项目所处梧州(龙眼咀)至硕龙公路(梧州环城高速南段)及梧州-玉林-钦州公路(苍梧至容县段)。根据《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的“1环12横13纵25联”布局,梧州(龙眼咀)至硕龙公路(梧州环城高速南段)是为“横7线”梧州(龙眼咀)至硕龙高速公路中的一段,同时也是规划梧州南城市过境线;梧州-玉林-钦州公路(苍梧至容县段)是“联14线”中的一段,同时也是“1环线”的一部分,是规划中新增的市与市之间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横7线”和“联14线”在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功能定位是加强边境地级市之间的快速联系,从而形成环广西快速通道,这对促进区域经济联合和旅游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旨在响应国家交通强国战略部署和推进交通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目标是构建一个绿色、现代化的综合交通体系,并优化能源结构,研究专注于高速公路绿色能源典型应用场景的融合技术和工程示范。
2.2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玉林市境内。
2.3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高速公路绿色能源典型应用场景的融合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科研课题项目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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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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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绿色能源典型应用场景的融合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科研课题 |
1.公路绿色能源产业发展路径与战略研究; 2.公路路域微小装置的模块化能源自洽供给系统研究 3.高速公路服务区自洽能源供给系统设计方法研究 4.高速公路绿色能源管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5.高速公路近零碳服务区应用示范 |
276.7660 |
2.4服务期限
高速公路绿色能源典型应用场景的融合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科研课题的服务期限为科研任务下达开始,至科研课题项目完成验收。验收之前需完成仪器设备布设和系统调试,具体以招标人通知及要求为准,高速公路绿色能源典型应用场景的融合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科研课题服务期内容(包括方案咨询、方案评审、数据调查、示范工程技术支持、数据分析服务等)为本科研课题通过验收之日起五年。
2.5质量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养护规范标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应方案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等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相应课题研究能力、经验和足够的技术支持;具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批复文件或验收意见为准)。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省部级或以上绿色交通或交通能源科研项目1项。
3.3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承担过省部级或以上绿色交通或交通能源科研项目1项。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满足前述资质和业绩要求。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受贿犯罪行为。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年2025年7月4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5日北京时间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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