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辽宁鞍山岫岩二期150MW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境内北部,总装机容量150MW,计划安装24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电机组,风电塔筒由18台钢混塔和6台桁架塔组成,其中钢混塔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制造安装公司风电装备公司供货。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范围:本次招标采购为风电装备公司岫岩(二期)150MW风电项目混凝土风电塔筒制作项目生产所需采购模具,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指导、调试、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相应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
3、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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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规格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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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凝土塔筒模具 |
EW6.25MW-202-140 |
套 |
1 |
注: 本次报价单套模具包含4分片模具27个(每环一套),整圆模具6个(奇数整环模具三个,偶数整环模具三个),过渡段模具1个,整圆胎膜架2个(奇数环一个,偶数环一个)。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中列明每个模具的重量及价格。
说明:本次竞标数量仅为预估数量,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为准。结算数量按照蓝图理论计算重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其他第三方原因,导致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采购人不对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响应人也不得以此为由索赔。响应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原则上评标过程中不再对报价问题进行澄清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5、交货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安装机位点,具体送达地址以签订合同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谈判采购文件及图纸要求。
7、其他要求:供货后至接收单位签字验收都应做好设备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的交接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2022至2025)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以上技术能力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公司成立于2022年之后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4、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他国家信用平台中近三年内无严重的违法失信、产品质量问题或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代理商和联合体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7月8 日16:00前(北京时间)……下载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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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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