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南省大广坝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2024】12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大广坝灌区管理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东方市、昌江县和乐东县2.2项目内容及规模:改造渠道总长 24.81km、建筑物改造配套 31 宗、完善穿村段渠道管理道路 27.45km、增设防护网 4.00km、增设安全防护栏杆 2.69km、增设灌区界桩工程和渡槽进出口管理步级以及增设灌区安全监测及信息化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10,209,000元。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095日历天。2.4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省大广坝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编号: hizw20250703001001;标段类型: 勘察设计;控制价:10209000.00002.5招标范围:标段1: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部分、征地补偿(前期工作、勘测设计)、水土保持(科研勘测设计、水土保持监测)、环境保护(勘测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措施)、信息化工程等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和BIM 设计,以及涉及的水环境污染源调查及治理方案专题(如果需要)、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方案(如果需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如果需要)、水土保持方案、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等各类专题报告编制和报审(如果需要),招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技术条款编制,相关技术咨询,以及工程施工期间的现场设计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及服务内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2.6质量要求:标段1: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招标控制价1020.9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960.24万元(工程勘测费:447.72万元,工程设计费:463.22万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49.30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1.01万元,环境保护27.70万元,水土保持31.95万元)。以上招标控制价含招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协议如约定由某一单位独立承担勘察工作,另一单位独立承担设计工作,联合体的勘察专业资质等级按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设计专业资质等级按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资质等级确定;未约定专业的分工,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以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 2025年07月03日 23时00分至2025年07月10日 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东方市、昌江县和乐东县2.2项目内容及规模:改造渠道总长 24.81km、建筑物改造配套 31 宗、完善穿村段渠道管理道路 27.45km、增设防护网 4.00km、增设安全防护栏杆 2.69km、增设灌区界桩工程和渡槽进出口管理步级以及增设灌区安全监测及信息化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10,209,000元。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095日历天。2.4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省大广坝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编号: hizw20250703001001;标段类型: 勘察设计;控制价:10209000.00002.5招标范围:标段1: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部分、征地补偿(前期工作、勘测设计)、水土保持(科研勘测设计、水土保持监测)、环境保护(勘测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措施)、信息化工程等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和BIM 设计,以及涉及的水环境污染源调查及治理方案专题(如果需要)、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方案(如果需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如果需要)、水土保持方案、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等各类专题报告编制和报审(如果需要),招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技术条款编制,相关技术咨询,以及工程施工期间的现场设计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及服务内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2.6质量要求:标段1: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招标控制价1020.9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960.24万元(工程勘测费:447.72万元,工程设计费:463.22万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49.30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1.01万元,环境保护27.70万元,水土保持31.95万元)。以上招标控制价含招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协议如约定由某一单位独立承担勘察工作,另一单位独立承担设计工作,联合体的勘察专业资质等级按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设计专业资质等级按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资质等级确定;未约定专业的分工,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以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 2025年07月03日 23时00分至2025年07月10日 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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