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境内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境内
工程概况: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巴彦浩特1标二分部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境内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境内。线路自银西高铁区间路基段引出,经银川市,穿越贺兰山至阿拉善盟境内,经巴润别立站向北至终点巴彦浩特站。线路里程DIK36+050-DIK98+000,正线长度61.95 km,单线Ⅰ级铁路,设计速度200km/h。本工程主要内容由47.782km路基、特大桥2.52km/2座,大桥2.731km/11座,中桥1.54 9km/19座,涵洞2919.55横延米/165座,道路涵8.04横延米/1座,箱形桥1811.8m2/11座组成。该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境内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境内,建设单位是内蒙古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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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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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KZ |
多孔砖 |
MU10 240*115*90mm |
块 |
440000.00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工地 |
实际供货数量以甲方现场签认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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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5 240*115*90mm |
块 |
90000.00 |
2.2采购方式:询比价。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DKZ包件
a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
c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1%增值税专用发票。
d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有类似规模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e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f特殊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投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接受地方政府质量监管部门黑名单内的投标人。
3.2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发布公告的媒介(请登录)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4日17:00前完成报价。
5.2报价人需在2024年7月4日17: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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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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