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基站智能分组电量计量与负载管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A-450001-20250703122716】),招标人为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782.51万元(含税)。预估采购4740套智能直流计量及控制设备,各型号设备预估采购数量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规格 | 预估采购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含税) |
| 1 | 智能直流计量及控制设备主机 | 4740 | 台 | 280.86 |
| 2 | 16A计量及控制模块 | 9480 | 个 | 95.12 |
| 3 | 32A计量及控制模块 | 9480 | 个 | 98.14 |
| 4 | 63A计量及控制模块 | 23700 | 个 | 250.32 |
| 5 | 100A计量及控制模块 | 4740 | 个 | 58.07 |
| 合计 | 782.51 |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最终结算以订单为准。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中标人的结算金额达到其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2名中标人,每个中标人的中标份额和预估含税金额如下:
| 中标人 | 中标份额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
| 第一中标人 | 60% | 469.506 |
第二中标人 | 40% | 313.004 |
1.3交货期:招标人根据框架协议向供应商下发采购订单,供应商接收采购订单后【14】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提供该订单要求的全部货物。
1.4交货地点:广西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1.5保修期:48个月,自设备入网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在不含税单价基准价的基础上统一进行折扣报价,如投标人的折扣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具体如下:
| 序号 | 设备型号 |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 | 单位 |
| 1 | 智能直流计量及控制设备主机 | 524.37 | 台 |
| 2 | 16A计量及控制模块 | 88.79 | 个 |
| 3 | 32A计量及控制模块 | 91.61 | 个 |
| 4 | 63A计量及控制模块 | 93.47 | 个 |
| 5 | 100A计量及控制模块 | 108.42 | 个 |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5产品资格要求:
2.5.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产品,且均为全新原装正品(提供有效的原装正品承诺函)。
2.5.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生产并提供本次采购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5.3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国家电能表型式评价实验室出具的对4种计量及控制模块(16A、32A、63A和100A)的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需包含“GB/T33708-2017《静止式直流电能表》”,同时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应包含电能基本误差或计量精度。
检测报告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产品整体检测结论应为合格,检测报告须有检测机构盖章;
(2)产品检测时间不得早于2021年1月1日;
(3)检测报告上送检(委托)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4)同一检测产品的同一检测指标,若提供多份检测报告则以距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一份检测报告为准进行评审,其他检测报告不计列;若时间相同,则以检测指标较差的一份检测报告为准进行评审;
(5)检测报告原件备查。评委有权对检测报告真实性进行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其严重负面行为责任。
2.5.4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由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智能直流计量及控制设备)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依据需包含“Q/ZTT 2239—2023《智能直流计量及控制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
检测报告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检测投标产品的检测机构应具备CMA或CNAS资质,需提供检测机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产品整体检测结论应为合格,检测报告须有检测机构盖章;
(3)检测时间不得早于2021年1月1日;
(4)上述产品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需包含“Q/ZTT 2239—2023《智能直流计量及控制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未包含上述检测依据的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5)检测报告上送检(委托)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6)同一检测产品的同一检测指标,若提供多份检测报告则以距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一份检测报告为准进行评审,其他检测报告不计列;若时间相同,则以检测指标较差的一份检测报告为准进行评审。
(7)检测报告原件备查。评委有权对检测报告真实性进行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其严重负面行为责任。
2.5.5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满足中国铁塔“Q/ZTT 2239—2023《智能直流计量及控制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中的IT对接要求。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不同投标人在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具有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投标人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投标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3日22时00分至2025年7月8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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