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研究与应用项目(标段三-A4: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性能测试及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研究与应用项目(标段三-A4: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性能测试及评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煤与生物质耦合发电技术》的应用示范,将在广东红海湾电厂3号机组掺烧生物质燃料,生物质掺烧比15%(以热量计),满足国家能源局《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中具备生物质掺烧能力10%以上的要求,折算机组发电功率为660MW×15%=99MW,生物质燃料消耗量48.6t/h(热值4000kcal/kg,颗粒料),按照年运行5300小时计,全年可处理生物质颗粒料25.76万吨。红海湾电厂周边惠州、东莞等区域内每年可采购生物质颗粒料36万吨,经现场调研的颗粒料供应商的供货量为1.7万吨/月,生产厂家规模4000~6000吨/月,需要进行多头收集。受供应链、市场、季节及政策等因素影响,生物质颗粒料供应量及价格不稳定。为满足电厂掺烧需求,需进一步拓宽生物质燃料来源。综合考虑汕尾地区生物质资源禀赋和燃煤机组大比例掺烧的安全性,本项目设计燃用木质颗粒料,同时具备秸秆颗粒料掺烧的能力,不掺烧RDF燃料。
本项目采用颗粒料磨制直燃方案。外购成型生物质颗粒料,通过汽车运输,厂内过磅计量,抽检后进入圆形煤场存储。通过煤场取料机输送至输煤皮带,进入原煤仓。研发并应用原煤-生物质双燃料原煤仓;对中层磨煤机进行扩容技术研究,单独研磨生物质颗粒料;对原有燃烧系统进行优化设计,使燃烧器能够分别适用生物质和煤粉,同时进行防结渣技术研发及应用。本项目尽可能利用现有系统设备,优化系统,提升煤种的适用性。
(二)招标范围:本工程是为了对《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研究与应用项目(标段三-A4:煤与生物质直接耦合发电系统集成及工业验证性能测试及评价)》项目进行改造前后的相关系统及设备的对比试验,改造后的评价试验等,并提交相关试验报告和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三)工期要求:3号机C修计划于2025年09月1日至09月30日,机组改造前将开展一次生物质试掺烧试验,改造后开展工业验证示范。(具体准确时间以招标人最后确认为准,现场测试时间应按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单位,并取得电源工程类调试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2020-2025年间的1台超临界600MW或以上机组火力发电厂生物质掺烧改造或新建机组性能验收考核相关检验、试验工作的业绩。投标人应能出示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试验报告等文件。
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不可投标的情况或处于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5年07月03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3日9:00起,至2025年07月10日16:30止,电子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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