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多参数心理健康检测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多参数心理健康检测仪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5、采购需求:
(1)数量:1台
(2)技术需求:1)测试终端5台。尺寸≥10.1寸。运行内存≥4G,硬盘≥128G,屏幕:ips ≥1920×1200;2)团体测试:能够实现≥10人同时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量表和心率变异性同时进行)测试等等...详细的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一册之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四、具体技术要求”。
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请登录)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中涉及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指所投医疗器械的注册人或备案人):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有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免于经营备案的医疗器械除外);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要求投标人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应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要求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文件、相关资质证明之原件在需要时可提供备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
2、本采购文件(数据文档下载)收费:人民币500.00元/项/包,概不退还。
多参数心理健康检测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多参数心理健康检测仪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5、采购需求:
(1)数量:1台
(2)技术需求:1)测试终端5台。尺寸≥10.1寸。运行内存≥4G,硬盘≥128G,屏幕:ips ≥1920×1200;2)团体测试:能够实现≥10人同时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量表和心率变异性同时进行)测试等等...详细的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一册之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四、具体技术要求”。
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请登录)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中涉及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指所投医疗器械的注册人或备案人):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有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免于经营备案的医疗器械除外);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要求投标人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应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要求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文件、相关资质证明之原件在需要时可提供备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
2、本采购文件(数据文档下载)收费:人民币500.00元/项/包,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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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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