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佳良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粮食仓储库建设及粮食烘干设备升级改造项目(EPC)招标
项目编号:A1
1、招标条件宁城县佳良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粮食仓储库建设及粮食烘干设备升级改造项目(EPC)已由宁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505-150429-04-01-737911等文件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宁城县佳良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宁城县佳良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粮食仓储库建设及粮食烘干设备升级改造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宁城县佳良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3 工程概况:新建粮食仓储库一栋,建筑面积6324平方米,增加临时储粮仓容2.5万吨,并配套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和给排水工程等附属设施;对现有粮食烘干塔进行产能提升改造,建成日产500吨烘干塔一座,同时对烘干塔进行环保配套设施建设,控制粉尘和玉米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4 招标控制价:2365万元;其中,施工招标控制价:2342万元,设计招标控制价:23万元。
2.5 招标内容:
设计单位: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图设计需要取得审查合格证书,并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竣工图编制。
施工单位:施工图预结算编制、项目所需所有的采购(设备及材料)、施工(施工直至竣工调试、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
2.6 计划工期:设计: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出具施工图;
施工:2026年11月30日前完工。
2.7 质量要求:
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标准。
施工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未在其他建设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 投标人(设计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单位,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4.4关于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他约定,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要求。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
目的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07月04日08 时 30分至2025年07月11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即可。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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