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灰渣处理服务商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灰渣处理服务采购,招标人预计产生粉煤灰4.84万吨/年,脱硫灰1.41万吨/年及少量床料(渣);中标人须每天安排固定运输车辆,将每天所产生的粉煤灰、脱硫灰分开装运,满足热电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
2.2服务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胡家墩地块(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厂区东侧)。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宁波大榭热电有限公司 粉煤灰处理服务,大榭热电预计产生的粉煤灰4.84万吨/年,脱硫灰1.41万吨/年及少量床料(渣)。
2.4最高投标限价:粉煤灰:补贴人民币23元/吨,脱硫灰:补贴人民币23元/吨。
2.5服务期限: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3 投标人须具有运输能力及仓储能力,以保证招标人粉煤灰不发生胀库:
运力证明:须提供6辆及以上粉料罐车运力证明,自有车辆提供权属证明,租赁车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
仓储证明:不少于6万吨的粉煤灰仓储能力的证明资料,自有库提供权属证明,租赁库提供租赁合同,租期需匹配本次招标服务期限;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及2024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每年达到20万吨及以上粉煤灰采购或20万吨以上粉煤灰销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的首尾两张发票);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4日 9:00起至2025年07月09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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