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所属海口区域施工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为招标人及其分子公司所属海口区域范围内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依据框架协议与采购单位签订买卖合同,收货人为各项目部,货款由各项目部支付。本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海口区域工程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为确定中标之日起一年。
2.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明资料。
3.1.2 生产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预拌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等。
3.1.3质量保证能力:具有近三年(2022年以来)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3.1.4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202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合同总金额及供需双方盖章等合同关键页至少2份。
3.1.5 财务要求:应附近三年(2022年以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等)至少一份,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次集中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6 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7 响应能力:①入围海口区域商品混凝土年度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应积极参与采购需求项目组织的二阶段报价。
3.1.8 投标人税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07月03日起至2025年07月10日期间……下载相应包件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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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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