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十四五”茅台酒扩改建项目2026年度投产车间皮卡车购置项目2.服务内容:“十四五”茅台酒扩改建项目2026年度投产车间皮卡车购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须完成交货。4.质量标准: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及成交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5.交货地点:贵州###市茅台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等相关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服务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4.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人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平台上对供应商的上述情形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工作开始之前。若查询结果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将上报评审小组作否决处理);(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4)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在“****网站(https://********/)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5)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执****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自行承诺其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响应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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