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ZB[CS]******** 项目名称:东京城人民法庭维修改造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京城人民法庭维修改造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市人民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维修改造监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京城人民法庭维修改造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京城人民法庭维修改造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①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取得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②监理员:1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取得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③安全监理工程师:2人;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取得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注:以上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土建、建筑装饰,钢结构、电气工程、水暖工程、消防工程);且证企相符,并提供本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包括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证明材料,住建###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且证企相符,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包括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证明材料,住建###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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