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号-07项目名称: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通勤车租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若投标人拟提供产品为“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的,且提供了相关产品的认定证明的,招标人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其为中标单位(即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得分相等且评标价相等时优先。采用最低价评审法时;报价相等时优先。);(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标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以后新成立企业需提供近三个月内****公司资信证明);(3)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网站(********)查询;(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网”(********)查询;(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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